12月21日 經歷還是啟示?《竭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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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還是啟示?

我們所領受的……乃是從 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 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林前二12)

救贖本身是事實,而不是我對救恩的經歷;不過若不是用我能體會的語言傳遞出來,救恩對我就毫無意義。重生之後,神的靈就立即把我從自己和自己的經歷中領出來,使我與耶穌基督連合。若我仍留在自己的經歷中,那些經歷必然不是從救恩而來。那經歷若是由救恩產生的,最好的明證是我脫離自己,不再以自己的經歷作為事實的基礎,而只專注於帶來這些經歷的實體。我的經歷若不叫我對準源頭--主耶穌,就一文不值。

你若堵住聖靈,要為自己製造一些主觀的經歷,你會發覺他會爆溢而出,把你帶回曆史的基督面前。經歷若不植根於神,也不叫你對神產生信心,就不當培育。若然,不管你所見的異像是什麼,你的經歷與基督敵對的,主耶穌是你經歷中的主?還是你要經歷作他的主?有沒有經歷是比主更寶貴的?他要作你的主,你對那些不以他為主的經歷不應重視。你會來到一個地步,神叫你對自己的經歷不耐煩--“不管我的經歷是什麼,我只求持定神。”你若有很多機會談及自己的經歷,就得對自己無情一點。肯定自信的信心,不是信心;對神有把握的信心,才是唯一的信心。

祈禱◆噢,主啊,求你除去這思想上的枷鎖,為我帶來平安、純潔和能力。願今天你以溫柔、憐憫和恩典來充滿我。

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

今日讀經:雅各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