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 永恆的目標《竭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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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的目標

你既行了這事……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 (創二十二15-19)

亞伯拉罕接觸到神的本性,他如今明白神的真實。 “神自己,是我的目標,不論代價,親愛的主,不論何方。”

不論代價,不論何方,就是自己沒有任何可選擇的,只求神帶領到達目標。若神對我裡面的性情說話,我根本不會質疑發問,只會馬上順服。耶穌說:“來”,我就來;他說:“放手”,我就放手;他說:“這事要信靠神”,我就信靠。整個過程證明了神的性情在我裡面。

神對我啟示他自己,決定於我的品性,而不在於神的品性。 “由於我是卑賤的,以致你的道路,在我看來也往往是卑賤的。”在順服的操練下,我來到亞伯拉罕曾到之處,認識神是誰。我沒有在主耶穌裡與神面對面以前,沒有遇到一位真的神,但如今我知道“在整個世界中,除你以外,我再沒有誰”。

神的應許對我們毫無價值,除非我們藉順服明白神的本性。聖經的話可以念過三百六十五次,而仍對我們毫無意義。但突然我們卻看出神的意思,因為在某些事上我們順服神,他的性情立刻向我們敞開了。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是實在的。”這個“是的”,必須從順服中出來;我們若藉著生命中的順服對應許說“阿們”,那應許就屬於我們。

祈禱◆主啊,求你喚醒我,以致我那必死的身體,能真正成為一個順服聖靈的僕人。

 

 

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

今日讀經:使徒行傳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