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聖靈的見證《竭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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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見證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羅八16)

我們常存交易的心到神面前。我們順服神吩咐之前,先要求印證。 “為什麼神不向我顯示他自己?”他不能。不是他不肯,而是不能,因為你若不完全降服於神,你就成為神向你顯示的攔阻。你一降服,他就即時為自己作見證;他不能向你見證,乃是向他在你裡面的本性見證。若你先得著見證,那不過是情感作用。在你不再理論爭辯的那一刻,神便見證他的作為,你會因自己的悖逆而詫異,因為你竟讓神苦等。若你仍為神是否能救人脫罪的問題爭辯的話,最好是讓他去做,或乾脆對他說:“你無此能力”。不要引用這人或那人的話,試試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的話--“到我這裡來。”你若勞苦擔重擔,來吧;你若自知有罪,求吧(路十一13)。

我們天然常理的抉擇,往往來得很簡單,很容易誤認作聖靈的見證;可是,聖靈只對他的本性和救贖的工作見證,而不能向我們的推理見證。若一味要聖靈向我們的理性見證,難怪我們總在黑暗疑雲中。把這些一概拋開,信靠神,他自然給我們見證。

祈禱◆主啊,我無助地來到你面前,卻盼望因著你的靈的內住,我可以被你的愛、你神性無私的屬性、你慈憐的忍耐所充滿,不再被個人的因素所傷害。

 

 

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

今日讀經:馬可福音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