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奇蹟的突破》觀後感 – 黎汝富牧師

故事是由真人真事改編拍攝而成,主角是一個青少年名叫約翰,他是一個被父母遺棄的孤兒,被一對宣教士收養。雖然養父母都很愛他,但他並不覺得如此。 女主角是宣教士的太太,也是約翰的母親,她是個很熱心事奉,對信仰很有要求的人,她較為自我對新來的年青傳道人的做事作風很不滿,也不認同他的傳教方式。丈夫是一個平和的人,對養子的教養與妻子各走異途。 一天約翰和友人到剛結了冰的湖上玩耍,冰面破裂丟進水裏去,並沉下湖底,救援人員在冰湖搜救,最後搜救人員把他救上來,但他在水裏遇溺已超過17分鐘,送到醫院經搶救45分鐘,返魂無術醫生唯有向其家人宣佈他的死訊。母親聽到死訊在屍體傍邊痛哭禱告,怎料奇蹟地約翰恢復心跳過來,但在昏迷狀況,醫護人員也十分振奮,那實在是一個神蹟,但並不樂觀,評估約翰身體狀況並不好,再者在水中缺養的時間太久,他的腦部受損,醫生認為撐不了一二天就要死。 在美國一些小社區人口不多,大家都有可能認識,加上新聞有報道。許多同學、朋友、鄰居和一些有心人士到醫院探望慰問,母親接受不了約翰將會死的訊息,也抗拒來訪的人把她看為將失去兒子的可憐蟲,她指責這些人。丈夫接受不了太太以不禮貌態度對待人而彼此衝突,丈夫和一般人都接受醫生對約翰的評估,內心已準備好讓約翰離去。可是太太堅持約翰要為生存而掙扎,在這艱難時刻得到傳道人的支持,化解了內心對他的不滿。但她在仰望上帝醫治約翰感到孤單、乏力。最後她向神禱告,她願意把約翰交於神的手,放下自己的執著和醫治的要求,她準備好讓約翰離去。就在這時候她發現窗外站滿全鎮的人在支持她,他們來到醫院,手持著燭光,為約翰禱告。 第二天她要求醫生停止用藥,不再用呼吸機,讓約翰甦醒自然離去。怎料奇蹟有突破,約翰竟然復甦後痊癒,醫生不能相信這奇蹟發生。 電影到最後大團圓結局,片中的衝突和矛盾全被化解。女主角接納新來的傳道人,彼此建立了信任。她的自我被打破,體會鎮中的人對她的支持和愛,也接納丈夫的心情和感受。約翰最終明白有許多的人愛著他,著緊他的生命。本來沒有信仰的搜救人員認識上帝的真實。全鎮的人在這件事上都領會上帝的真實,信心加增。 這套電影表達了基督徒在信望愛真理的實踐意義。信心不是自我的,自我的信心無人了解,有走上孤單路。信心祈求不是主宰上帝,人要放手交付神。信心也不是拒絕別人的感受、知識;信心是要堅持,但要有體諒和接納,信心是接納別人的軟弱和自己的限制,信心是以愛為目的,望上帝愛的臨到,愛把人團結起來,把事情變得美麗,把結局變得感人。

媽媽的學習 – 黎陳秀英師母

媽媽的偉大和無私的愛,相信無人會反對,同樣媽媽也是一位育兒專家,今天讓我分享媽媽愛與教與您們共勉! 1. 培養獨立 一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有成功,也有失敗和失誤。孩子的成長也是一樣,大人應放手讓孩子在他生活的小範圍內自理,讓他失敗,碰釘子,這樣孩子就會從失敗中記取教訓而成長起來。如果從小,一切都由父母包辦,孩子感到一切都可以依賴父母,意志薄弱,很容易放棄! 2. 尊重獨特(神創造人每一位都有特別的能力) 天生我才必有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才華和長處,切勿將孩子和別家孩子比較,欣賞和肯定孩子的優點和能力,建立他們的自信,幫助發揮他們獨特的才華。父母要因才施教。 3. 學習放手 在你家中任何一處角落上演,為人父母者不自覺就會脫口而出「不要碰,這個危險,媽媽來。」「怎麼這麼慢,我幫弄。」…..曉得放手的媽媽是會幫助小朋友解決自己的困難,並且提升他們的自信,建立他們讓他們建立自信,日後遇到困難,也能堅強面對。放手給兒女自己解決問題,是增加孩子的自信心,也是提升他們的勇氣和堅強的性格。 4, 以身作則(成為兒女的榜樣) 有一次在一個地鐵的車廂裡,有一個小孩衝入人群想找位坐,但人太多,給人要了,媽媽見他找不到座位,大聲喝駡:(叫左你快D,行頭執書,慘過敗家,真是無鬼用!)我們的一舉一動也是我們孩子學習的榜樣,所以父母要言行一致,切勿講一套做一套。您希望他有禮貌和尊重別人,您平日的生活態度,就要做給他看。 5. 建立信靠天父 一個有美好信心的母親,會影響她的孩子,讓兒女們能承接偉大的信仰,成為他們一生的幫助,使他們活出喜樂、盼望、健康的生命。作為基督徒的父母,我們切實將小朋友從小認識有位創天造地的主,教導他明白真理和公義,免得他自高自大,追求世界的價值觀,讓他了解永恆的存在和價值,不是自私自利,能跟隨上帝的真理和仁義,活出美善的人生! 母親的偉大,使人都認為:母親就是上帝愛的化身,是祂從天上派下來作每個孩子的守護天使。每天盡心盡力,令人敬佩!祝福天下媽媽健康愉快。

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 何景昕神學生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8) 上帝已指示世人可以蒙祂所得的喜悅途徑,祂向『我們』所要的是甚麼呢?這是上帝給予我們的『責任』—『對事對人要行公義、愛憐憫,存謙虛,與上帝同行』。然而是不是所有世人都願意跟隨這個『問責』?除了非信者是不會與上帝同行的人,前三項的要求和責任相信是要做到的。可是現世代每況愈下,自我主義被不合理的高舉,人對承擔責任也越來越薄弱及模糊,或許在個人影響性可能還小,但在於學校、工作以及社會各群體,問責顯然是需要的。 問責(Accountability)是道德、政治治理學及人力資源管理的概念名詞,『問』是對人及己的一種承擔、負責;『責』是自己在道德、人倫關係、行為或所涉及的工作、學業和活動等達到的標準。這不是一種束縛,而是一種體現自主性,不致偏好擁有權利而忽略責任。好些香港人對於這詞有點反感,可能源於政府推行問責制至今,從沒有在任何失職事件上起作用而失了信心;也或許感受於字眼上的壓力。事實上,責任是會給予人有壓力,但正面來說這股壓力令人趨向謹慎及有承擔感。 早前某藝人在婚姻上的不忠事件,筆者不是一個『花生友』,對於事件發展絕無興趣,但借用此事件作出一個反思,這件事的 『責』是什麼?是個人性格、道德操守問題?是夫婦、情侶本身關係上有裂痕?是風氣?是潮流?還是更多背後值得每個人反思的地方?這絕不是單一事件,我們是不是對問責已麻木不仁?當我們常指責年青人沒有責任感、沒有禮貌、不守時等等,作為長輩及父母有沒有對自己先來問責?或是當我們鼓勵弟兄姊妹努力行在真理上,活出基督的生命時,作為教會的領袖又有沒有問責自己,作好榜樣? 社會能否有更好的問責文化,筆者不妄下定論,但作為教會的信徒,若真的與上帝同行,那麼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實 是不難的。然而是社會影響教會,還是教會可以影響我們的社會,你、我都有一『票』生命力去改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