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須知

「元福角落」 –  上架須知

  1. 寄賣方必須填寫物品管理表。
  2. 每件寄賣物品必須清楚貼上物品編號及價錢。
  3. 每件寄賣物品均需獨立一個物品編號。
  4. 每件寄賣物品均需有妥善包裝以及產品說明。
  5. 物品編號開首必須為元福角落給予寄賣方之寄賣帳號,隨後為1, 2, 3…如此類推。
  6. 每個寄賣方只能有一位寄賣聯絡人,如需更換聯絡人,務必以書面或電郵通知。
  7. 只有寄賣聯絡人才可調整放置於此寄賣平台內之物品及價格。需要時,寄賣聯絡人須出示身份證明以便核實身份。
  8. 如對放置於寄賣平台內之物品作任何調整,請先與元福角落聯絡,以便安排時間。
  9. 凡調整物品之數量或價格,均要填寫物品管理表,修改完畢後,必須讓元福角落點算核實及簽署。
  10. 展示架之位置由元福角落安排,寄賣方不得異議。
  11. 元福角落有權因應其他物品之上架情況而作出位置調動,不需預先作出通知。
  12. 請勿於展示架內外任何位置使用膠紙/雙面膠紙/釘或一切有可能損壞展示架之物品。
  13. 達成「免費服務協議」之寄賣方可獲提供免費存貨並專人補貨之服務。
  14. 而未能達成「免費服務協議」之寄賣方除需遵守以上之要點外,凡進行補貨或整理寄賣之物品,須於一小時內完成並填寫好物品管理表。並每月只能提供一次補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