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賣須知

「元福角落」 –  寄賣須知

  1. 元福角落只接受寄賣予基督信仰有關之物品。
  2. 元福角落不接受食物、藥品、二手物品、危險物品並以及具生物特性之產品作寄賣。
  3. 寄賣方之物品價格及優惠條款需與寄賣方於其他渠道之銷售價格及優惠相同。
  4. 寄賣方需與元福角落完成簽署「合作意向書」後,方可進入此寄賣平台服務。
  5. 寄賣方於無需支付任何訂金、租金、費用下可免費使用元福角落之場地及展示層架,並代為收取物品出售後之款項,唯建議當寄賣方之物品於元福角落出售後將部分出售金額捐出作感恩奉獻(舉例:三成的銷售金額),用以支持元福角落寄賣平台之運作。
  6. 寄賣方所寄賣物品的期限會按需求及情況而定,更換或保留寄賣方寄賣資格之權利最終由元福角落決定。
  7. 元福角落每三個月至半年截數一次,寄賣方可於截數後七個工作天經預約後親臨領取已售物品之款項,所有款項均以現金支付。
  8. 寄賣方如欲退出元福角落寄賣平台,無需支付任何罰款或費用,只需七日前以書面或電郵通知即可終止合作關係。相對如元福角落與寄賣方終止合作關係,同樣會於七天前通知寄賣方。
  9. 元福角落收到終止合作申請後,寄賣方之物品將從展示架內移出,以方便清楚計算款項,當元福角落完成款項計算工作後會立即聯絡寄賣方,安排取回物品及款項,請寄賣方務必於收到元福角落之聯絡後十四天內,前來辦理相關程序,否則元福角落有權沒收所有物品及款項。
  10. 寄賣方之物品於元福角落內如有任何被盜,元福角落可提供附近攝錄鏡頭之錄像供翻查並會盡力協助跟進,如需賠償,元福角落將作每件最多港幣$50或登記銷售價(以較低者為準) 之賠償,而所有貨品損失之賠償總額上限為港幣$100。
  11. 達成「免費服務協議」之寄賣方,元福角落可提供免費存貨並專人補貨之服務,唯寄賣方之物品如有損壞或遺失,將不會有賠償。
  12. 達成「免費服務協議」之寄賣方可獲元福角落提供指定尺寸之儲物箱,箱面會貼上寄賣方之品牌名稱及寄賣方編號,每個儲物箱只會寄存一位寄賣方之物品。
  13. 如發生任何天災或在不可預測之情況下以致寄賣服務不能運作或令寄賣物品有所遺失或損壞時,元福角落一概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14. 當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懸掛8號風球或以上,或不可預測之狀況下,元福角落將暫停運作,而不會作個別通知。
  15. 元福角落有權拒絕寄賣內容有誤導或意識具不良成份之物品(相關準則的定義以元福角落判斷為準)。此外,若懷疑物品功能或效用有誤導成份,元福角落可要求寄賣方提供相關證明,並有最終寄賣決定權。
  16. 寄賣方必需保證貨品質量如資料所述,購買者對貨品之投訴,所有法律責任須由寄賣方承擔。
  17. 寄賣方必需提供準確無誤的物品資料,所有因寄賣方提供的資料以引致的損失皆由寄賣方負責。
  18. 寄賣方的寄賣物品必需沒有侵犯版權或商標等相關非法行為,如涉及違法,寄賣方須負起所有法律責任,而相關寄賣合作即時終止並須負責元福角落的相關損失。
  19. 寄賣方之裝飾放置或圖文展示內容,需通過元福角落的簡單審批。
  20. 所有寄賣物品,單件售價最高為港幣$300。
  21. 元福角落保留一切更改、解釋合作條款的權利。